芜湖市服装鞋帽商会“诚信经营示范商户” 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方案
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15.07.06 人气:83 评论:1
根据本商会《行业自律公约》有关精神,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利益,积极开展行业自律和“诚信经营示范商户”评比达标表彰活动,树立服装鞋帽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,创造让顾客放心满意的服装鞋帽行业购物场所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评选对象和条件。
1.依法登记注册的服装鞋帽业(含在本行业专业市场经营的针织百货类)私营商户。
2.在本市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。
3.连续经营时间二年以上。
4.已缴纳2013-2014年度会费(可以补交)。
二、评选标准。
1.依法经营,按章纳税。证照齐全,按规定纳税和交纳相关经营管理服务费。
2.遵循诚实信用和正当竞争的原则。2013-2014年较同类商品的商户销售量较大,且售后服务评价好。
3.恪守行业道德。不以次充好,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,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。
4.文明经商,礼貌待客。合理定价,公平交易,不对顾客讲脏话、讲粗话。
5.维护行业大局,讲团结互助。对难点和热点问题。能采取研讨、协商等方式解决。
6.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,向有关部门举报各种侵权行为,维护相关企业的合法利益。
7.遵守所在场所服务管理单位制定的经营和安全管理规定。无吵架斗殴行为,无违章违纪记录。
8.自觉接受工商、税务、公安、消防等部门和经营场所的管理服务单位及广大消费者的检查监督,并获得好评。
三、评选方法。
1.表彰范围:按经营业态划分为:大装、鞋业、童装、针织百货和其它共5类。
2.表彰名额:按各经营业态符合评选条件和标准的会员(经营户)数20%确定(四舍五入)。
2.提名办法:各经营业态副会长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推荐;会员(经营户)也可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自行向商会秘书处申报。
3.填申报表:被推荐或自行申报的参选商户,须填写《诚信经营示范商户申报表》。
4.投票评选:上述程序完成后,由理事大会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及限定名额,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评选,以得票多者当选。其中副会长以上干部当选名额,不得超过表彰总人数的50%。若出现超出50%,副会长则单独计票,以得票多者当选。由此出现的空缺,在相应业态会员(经营户)中按得票多者递补。
5.征求意见:经投票评选被列入表彰名额者,根据被推荐或自行申报的参评商户相关资料,由各业态副会长负责征求工商、税务、公安和市场服务管理单位的书面意见。
四、活动时间。
推荐或自行申报参加初选商户的相关资料,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。4月16日理事大会投票评选,并现场封存选票。选票由会长办公会在理事大会结束后,另开会议集体计票唱票。并做好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项后续工作。
五、表彰方式。
被评为“诚信经营示范商户”,经本商会公示后,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,并上报市工商联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,在本商会网站和吉和大市场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宣传。
联系电话:18196517790 市场(商会)QQ群号;34691028
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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