芜湖市服装鞋帽行业自律公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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芜湖市服装鞋帽行业自律公约

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15.07.06 人气:93  评论:1

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利益,积极开展行业自律和创建“诚信经营示范商户” 评比达标活动,树立本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,创造让顾客放心满意的本行业购物场所,有利于本行业健康发展,特制定本公约。

一、依法经营,按章纳税。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,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,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。自觉按约定承担所经销商品的“三包”责任。

二、恪守行业道德。遵循公开、公平、诚实信用和正当竞争的原则,提高行业的信誉度,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规范市场行为。禁止商户间不正当竞争、相互拆台等行为。

三、如实向客户介绍所售商品的质量。不销售有害人体健康或危害人身安全的商品。不掺杂使假;不以次充好;不以假乱真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,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。

四、提倡行业团结、互助、维权和自律的精神,发挥行业的整体优势,共同承担行业责任,通过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市场竞争带动整个行业进步。

五、文明经商,礼貌待客。合理定价,公平交易,不对顾客讲脏话、讲粗话。不欺行霸市、不强买强卖,不迫使顾客接受不平等的交易条件。

六、加强行业协作,顾大局、讲团结,讲互助。对行业中的热点、难点和疑点问题。采取研讨、协商等方式解决。在会员之间主动开展信息交流,实现共赢、共享、共发展。

七、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,共同打击各种侵权行为,维护相关企业的合法利益。建立有效的消费者利益保障机制,做好售后服务。

八、热心支持和参与对行业整体发展有益的对外交往、对外展示形象等宣传,维护行业形象。

九、遵守所在场所管理人制定的经营和安全管理规定。发生交易纠纷,通过商会相关业态负责人、市场管理人、工商管理部门调解处理。必要时可报警处理。严禁打架斗殴。

十、自觉接受经营场所的管理人、工商、公安、消防等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检查监督。对违反本公约者给予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者触犯法律者依法处理。

十一、本公约适用本商会全体会员及本市服装鞋帽行业合法经营商户。

十二、本商会以上述条款为标准,每两年进行一次服装鞋帽行业创建“诚信经营示范商户”评比达标表彰活动。评比表彰范围按业态划分为:成人服装、儿童服装、成人鞋业、儿童鞋业、针织、百货、床品等。

芜湖市服装鞋帽商会

2012年10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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